来源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各市
、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管局
、网信办
、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场监管局
、文广新旅局
、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
,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综合行政执法局
,赣州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扩大内需和发展数字经济战略决策部署
,现将《江西省推动“数字家庭”建设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本地实际
,认真贯彻落实。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广播电视局 江西广播电视台 2024年1月17日 江西省推动“数字家庭”建设行动方案 数字家庭是以住宅为载体
,利用物联网
、云计算
、大数据
、移动通信
、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
,实现系统平台
、家居产品的互联互通
,满足用户信息获取和使用的数字化家庭生活服务系统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扩大内需和发展数字经济战略决策部署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数字家庭 提高居住品质的指导意见》(建标〔2021〕28号)
,结合我省实际
,决定联合推进全省数字家庭建设工作
,加快发展数字家庭
,提高居住品质
,改善人居环境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
,全面落实数字中国整体布局
,聚焦“走在前
,勇争先
,善作为”的目标要求
,立足新发展阶段
、贯彻新发展理念
、构建新发展格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坚持系统观念
,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
,深化住房供给侧改革
,加快推进数字家庭建设,深度融合数字家庭产品应用与工程设计
,提升数字家庭产品消费服务供给能力
,以数字家庭为切入点推动“好房子”建设
,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
。 二
、基本原则 (一)市场主导
,政府引导
。充分发挥市场在数字家庭发展中的主导作用
,更好发挥政府在规划布局
、政策制定等方面的引导作用
。 (二)因地制宜
,试点先行
。立足各地基础设施条件和消费现状
,根据自愿原则
,鼓励部分地区先行先试
,推动数字家庭应用落地
。 (三)融合共享
,创新发展
。强化跨领域跨行业产品与平台互联互通
,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
、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与智能家居的协同应用
,带动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营造跨界应用的产业生态
。 (四)安全可靠
,绿色发展
。保障数字家庭产品和系统网络安全
,切实保护居民隐私
,支持跨领域跨行业产品与平台互联互通
,带动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 三
、工作目标 到2024年底
,推动数字家庭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试点建设工作
,建成一批数字家庭线上线下体验馆
,积极探索江西省数字家庭建设路径和服务模式
,基本形成可复制
、可推广的新模式和生活服务模式
。到2025年底前
,数字家庭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基本健全
,新建全装修住宅和社区配套设施
,全面具备通信连接能力
,拥有必要的智能产品
;既有住宅和社区配套设施
,拥有一定的智能产品
,数字化改造初见成效
;智慧住宅得到普遍接受
,全省商品住宅市场加快实现迭代
,居住品质明显提升
。到2030年底
,全省初步形成房地产开发
、产品研发生产
、运营服务等有序发展的数字家庭产业生态
;健康
、教育
、智慧广电及其他数字家庭生活服务系统较为完善
,数字家庭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 四
、主要内容 (一)明确数字家庭服务功能
。满足居民获得家居产品智能化服务的需求
,包括居民更加便利地管理和控制智能家居产品
,智能家居产品与家居环境的感知与互动
,防范非法入侵
、不明人员来访
,居民用电
、用火
、用气
、用水安全
,以及节能控制
、环境与健康监测等
。满足居民线上获得社会化服务的需求
,包括居民更加便利地获得建筑设施维修
、物业等上门服务
,以及自然灾害预警提醒
、房屋租赁等服务
。满足居民线上申办政务服务的需求
,包括住房保障
、广播电视等政务服务事项进家庭
,充分利用智能家居产品
,联动政务服务平台
,实现线上“一屏办”“指尖办”“电视办”
。 (二)建设数字家庭工程设施
。加大住宅和社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开展智能信息综合布线
,部署感知终端
,实现广播电视光纤与同轴电缆入户
。推动智能家居产品
、用户
、数据跨企业互联互通
,推动数字家庭固定终端设备与智能家居的协同应用
。推广住宅户内综合信息箱应用
,提升满足数字家庭系统需求的电力及信息网络连接能力
,预留充足的数字家庭接口和线路
。引导建设单位
、设计企业在新建住宅开发建设过程中
,充分考虑系统平台
、家居产品互联互通
。加大既有住宅和社区配套设施数字化改造力度
。 (三)健全数字家庭标准体系
。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
,衔接新型智慧城市
、智慧社区评价标准体系
,结合各地试点探索
,推进涵盖规划设计
、安装施工
、运营服务及智能产品
、基础设施的数字家庭标准体系建设
,发挥对数字家庭发展的引领作用
。规范智能家居平台架构
、网络接口
、组网要求
、应用场景
,推动智能家居设备产品
、用户
、数据跨企业跨终端互联互通
。推动数字家庭和全装修住宅同步设计
、同步报审
、同步建设
、同步验收
、同步交付
。 (四)加强数字家庭平台建设
。强化平台建设工作指引
,细化数字家庭功能设置
,支持建设开放的数字家庭基础平台
。以数据集成
、应用集成等技术手段
,提高平台接收
、分析
、处理数据的能力
,推动服务精细化
,提升居民生活智慧化
、便利化
。推进数字家庭系统基础平台与相关平台对接
,推进与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政务服务平台以及社区商圈等整合并联
,让用户在享受数字品质消费的同时
,增强生活服务的便利度
。 (五)推进智能家居产品跨企业互联互通
。规范智能家居系统平台架构
、网络接口
、组网要求
、应用场景
,推动智能家居设备产品
、用户
、数据跨企业跨终端互联互通
,打破不同企业智能家居产品连接壁垒
,提升智能家居系统平台
、设备产品
、应用等对IPv6的支持能力
,提高设备兼容性
。鼓励符合条件的检测认证机构开展产品检测和认证
,保障产品质量
。 (六)强化网络和数字安全保障
。数字家庭系统应同步规划
、同步建设
、同步使用网络安全技术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采取技术等必要措施
,保障数字家庭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防止信息泄露
、损毁
、丢失
,确保收集
、产生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
。遵守密码应用规定
,形成安全可控完整的产业生态系统
。 (七)积极推进试点工作
。积极开展省级数字家庭试点申报工作
,省级数字家庭试点县(区)原则上建设不少于300户建设任务
,数字家庭体验馆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体验馆内建设两房
、三房
、四房等不同面积不同户型的样板间)。各地申报单位对照《数字家庭系统基础平台基本功能》(附件1)
,《数字家庭建设试点推荐材料》(附件2)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人
:罗娜
;电话
:0791-86211627)
。鼓励房地产企业
、施工企业在合理控制造价基础上运用成熟
、先进
、适用的新技术
,参与数字家庭试点项目建设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西广播电视台等有关单位要加大对试点县(区)和项目的支持力度
。 五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积极争取党委
、政府对数字家庭工作的重视
,建立县(区)牵头
、社区协同
、业主参与
、企业配合的工作机制
,不断完善配套措施和政策
,引导相关市场主体立足居民消费新需求
,综合利用信息化资源,推动数字家庭产业协同发展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数字家庭纳入年度高质量考核内容
,联合有关单位加大对数字家庭的指导和督促力度
。 (二)拓展资金渠道
。按照“一小区一方案”的原则
,立足居民消费新需求
,探索建立合理共担的资金筹措机制
,积极探索政府搭台
、企业主导
、社会参与
、群众受益的多方共建格局
。将数字家庭建设纳入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
、棚户区改造
、完整社区建设等内容
,积极引入基础通信运营商
、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参与数字家庭试点工作
。鼓励居民出资采购户内智慧家庭设施设备
。对接银行金融机构
,争取银行贴息
、降息等金融政策支持
。 (三)鼓励创新实践
。积极推动数字家庭产业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
,支持其升级为高新技术企业
。鼓励行业领先企业
、中小企业联合高校
、科研院所强化协同创新
,组织关键共性技术研发
,实现资源共享
、成果共用
,加速相关研发成果落地
。将数字家庭省级试点项目纳入省优质建设工程奖
、新技术示范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以及提名申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创新奖
、省科学技术奖等
。 (四)做好宣传引导
。坚持“边实施
、边总结”
,充分归纳提炼工作中的问题和做法
,及时总结评估
,复制推广
。采用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典型案例
、先进技术
,及时开展数字家庭政策宣传贯彻
,提高公众对数字家庭的认知度
,提升数字家庭产品消费服务供给能力
,营造社会各界支持
、居民积极参与的良好环境
。 附件
:1.数字家庭系统基础平台基本功能 2.数字家庭建设试点推荐材料 附件1 数字家庭系统基础平台基本功能 通过建设开放的数字家庭基础平台
,推动智能家居设备产品
、用户
、数据跨企业跨终端互联互通
,与新型智慧城市
、物业管理、社区信息系统以及社会化专业服务平台等对接为用户提供更加安全便利的智能化服务
。 一
、家居设备智能化服务功能 通过配置综合信息箱
、家庭布线和家庭网络终端等实现智能设备的连接和控制
,包括楼宇对讲
、入侵报警
、火灾自动报警等基本智能安防产品
,健康
、舒适
、节能类智能家电产品
,居家异常行为监控
、紧急呼叫
、健康管理等适老化智能产品
,以及智能门窗
、遮阳
、照明等家居建材产品
。典型应用如下
: 设备管理
:对家庭设备进行添加
、删除和更改
。如在APP中增加空调设备
、照明设备等
。 设备控制
:远程和集中控制家庭设备的状态
。如通过手机打开或关闭空调
、地暖等
。 报警反馈
:当家庭内部传感器设备检测异常
,或者设备状态异常时
,自动向手机APP发送报警状态信息,提示用户进行干预
。 二
、政务服务居家办功能 通过联动当地政务服务平台
,实现线上申办政务服务
,包括公共教育
、劳动教育、社会保障
、民政事业
、医疗健康
、住房保障
、广播电视
、文化体育等地方政务网上办事大厅的服务功能
。典型应用如下
: 政务服务
:包括社会保障
、住房保障
、交通出行
、户籍及出入境管理
、生育收养
、证件办理
、线下办理预约等
,以及政府公告及市民热线
、咨询建议
、随手拍等网上互动功能
。 公共服务
:包括疫情防控健康码
、行程卡
、不动产登记查询
、公积金查询
、医疗急救及预约挂号
、职业资格考试查询
、市政缴费及服务保修等公共信息服务
。 基层治理
:社区
、居委会等通知通告
,管理制度和措施发布及信息报送和投诉建议
。 三
、社会化服务线上办功能 通过对接智慧物业管理
、社区信息系统以及社会化专业服务平台
,满足居民线上获取社会化服务的需求
,包括餐饮外卖
,医疗咨询
、快递收寄
、房屋租赁
,健身指导等服务
。典型应用如下
: 物业管理
:办理物业费用缴纳
、停车及访客管理
、意见及建议反馈
、以及对物业服务质量进行评价等
。 家庭报修
:用户提交报修申请
,或授权智能家居传感器自动反馈水浸
、火灾等应急状态
,生成服务工单
,由物业服务单位及时处理并反馈结果
。 家政服务
:住户发布家政服务需求
,在线与合格的注册登记服务人员或机构治商完成委托
。 商业服务
:提供社区本地化购物及配送
、教育
、娱乐
、健康等各类生活服务
。 附件2 数字家庭建设试点推荐材料 推荐单位
: (盖章) 年 月 日 一
、推荐单位基本信息 推荐单位 |
| 负责人 |
| 职务 |
| 联系人 |
| 职务 |
| 联系电话 |
| 手机 |
| 电子邮箱 |
| 通讯地址 |
|
二
、申报县级市(市辖区)基本信息 申报县级市(市辖区) |
| 负责人 |
| 单位及职务 |
| 联系人 |
| 单位及职务 |
| 联系电话 |
| 手机 |
| 电子邮箱 |
| 通讯地址 |
| 经济社会基本情况 | (200字左右) | 试点简介 | (试点项目和主要任务
、试点创新点
、预期效果
,500字左右) |
三
、申报县级市(市辖区)数字家庭建设现状 数字家庭发展水平 | (包括数字化基础设施发展水平
、信息化服务能力
、相关平台建设
、标准供给等情况,1000字左右) | 优势分析 | (技术优势
、应用推广优势
、资金保障优势
、制度机制优势
、人才队伍优势等
,500字左右) | 拟建设的试点项目清单 | ¨ ¨ ¨ ¨ ¨ |
四
、实施方案 主要目标与成果 | (试点工作目标
、量化指标、试点任务预期效果
,300字左右) | 试点内容 | (试点工作基本思路
、总体规划
、具体项目内容涵盖数字家庭工程设施建设
、数字家庭系统基础平台建设
、数字家庭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完善等主要任务
,并明确职责分工
,技术方案等
,2000字左右) | 试点进度安排 | (分阶段计划安排
、阶段任务
、阶段目标
,500字左右) | 试点效益 | (试点预计会带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00字左右) | 保障措施 | (组织领导与工作机制
、配套政策与资金支持
、人才技术支撑
,500字左右) |
|